據發改委消息,下一步,發展改革委將認真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,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,不斷深化價格改革,創新價格機制,強化價格監管,使價格機制真正引導資源配置,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。
第一,縱深推進價格改革,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。抓住重點領域、關鍵環節,堅決打好價格改革攻堅戰。一是全面深化電價改革。加快推進跨省跨區輸配電價和省內電網、新增配電網價格改革,科學合理制定電價水平。持續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規模。進一步完善新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。二是有序推進氣價改革。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氣價格市場化,完善居民用氣價格機制,加強地方省內短途管道運輸和城鎮配氣價格監管,積極推進天然氣交易中心建設。三是深化農產品和農業用水價格改革。堅持并完善稻谷、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,增強政策靈活性和彈性。深化棉花目標價格改革,完善大豆、玉米等農產品補貼政策。通過示范引領,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。四是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。通過規范診療行為、降低藥品和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,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,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。五是深化民航國內航線客運、鐵路貨運價格市場化改革,擴大市場調節價范圍。
第二,健全科學定價制度,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監管。圍繞電力、天然氣、鐵路客運、居民供水供氣供熱等自然壟斷行業和公共服務領域,從細從嚴開展成本監審和定價工作。一是嚴格成本監審。制定出臺分行業成本監審辦法,扎實開展成本監審,嚴格核減不應計入定價成本的費用,為科學定價提供依據。二是健全定價機制。制定出臺分行業具體定價辦法,建立合理反映不同用戶成本的價格機制,科學確定投資回報率,合理制定價格水平,促進企業獲得合理收益、消費者合理負擔。三是規范定價程序。所有定價項目均納入定價目錄,實行清單化管理,并及時向社會公開。嚴格執行成本監審、風險評估、專家論證、公眾參與、集體審議等定價程序,創新價格聽證方式,最大限度減少定價機構自由裁量權。四是推進信息公開。建立健全企業信息披露和公開制度,督促企業定期向社會披露生產經營和年度財務狀況,公開有關成本及價格信息。完善城市供水成本信息公開制度,推進天然氣管道運輸成本信息公開,逐步擴大至所有壟斷行業。
第三,有效運用價格杠桿,促進綠色發展。圍繞結構調整、生態保護重點領域,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,加快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,將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真正納入價格形成,促進綠色發展。一是完善差別化價格政策。完善“兩高一剩”差別電價、階梯電價政策,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擴大政策實施覆蓋面,合理拉開不同檔次價格,倒逼落后產能加快淘汰。逐步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。二是健全清潔供暖價格政策。按照“企業為主、政府推動、居民可承受”原則,綜合運用完善峰谷價格和階梯價格、擴大市場化交易等措施,促進北方地區“煤改電”、“煤改氣”。研究天然氣熱值計價工作。三是完善生態補償收費機制。完善涉及水土保持、礦山、草原植被、森林植被、海洋傾倒等資源環境有償使用收費政策,推動形成“受益者付費、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”的多元化補償機制。推進碳排放、排污權等生態產品交易市場建設。四是創新綠色消費價格政策。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、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,探索實行差別化收費制度。定期評估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政策,合理確定和調整各階梯用量、價格,研究拉大價格級差,提高居民節約意識。
第四,加強價格調控監管,兜住民生底線。從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著手,加強價格監測分析,強化民生價格監管,保障社會公平和民生需求。一是加強價格監測分析。深入開展價格形勢分析預警,及時提出調控監管政策建議,促進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穩定。二是健全重要商品價格調控機制。指導各地通過健全重要商品儲備制度、建立調控預案等手段,構建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長效機制。推進價格改革的同時,要充分開展社會風險評估,完善配套措施,確保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穩定。三是完善價格補貼聯動機制。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,適時提高補貼標準,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。四是加強民生價格監管。聚焦群眾反映突出的教育、養老、旅游等重點領域,加強市場價格監管,規范市場價格行為,維護群眾合法價格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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